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0-00627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發文日期 | 2020-12-16 |
標 題 | 第八十八期灌云縣商品房退房房源信息公示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時間:2020-12-16 18:59[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一、房源公示期: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25日
二、認購人須在本月25日中午前,到恒馳大廈行政中心2樓45號窗口簽訂《退房房源認購書》并向開發企業繳納認購保證金一萬元。三、每套退房房源,當月每人只能認購一次。四、提交縣房地產管理處(市場科)的資料為:1、《商品房買賣備案合同變更申請表》。2、開發企業《承諾書》。3、參加認購人員名單及認購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如果認購人系未成年人,還需提供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本或出生證復印件。五、參加退房抽簽的認購人,須在本月28日14:30前攜帶身份證明原件、退房房源申購書回執到恒馳大廈11樓會議室商品房退房抽簽現場履行公證登記手續。認購人因故不能親自到場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認購手續,委托書須經過公證認可。如果委托人與受委托人系夫妻關系,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及雙方身份證原件,委托書可不需公證。逾時不到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證明者視為自動放棄。六、開發企業在退房抽簽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為中簽的認購人提供相關公證文書,在十個工作日內與中簽的認購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簽者繳納的認購保證金可轉為購房款;未中簽者繳納的認購保證金,開發企業應在三日內退還。七、抽簽程序的公證費用由中簽人支付。也可由開發企業先行墊付,在與中簽人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并收取。八、參加退房抽簽的房源,兩次抽簽無人認購,可由開發企業自行銷售。
第八十八期灌云縣商品房退房房源申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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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小區名稱 |
幢號 |
單元號 |
房間號 |
房屋用途 |
建筑面積(㎡) |
單價(元/㎡) |
1 |
御景莊園 |
2 |
103 |
住宅 |
132.36 |
7744.03 |
|
2 |
書香湖畔 |
8 |
1 |
702 |
住宅 |
96.89 |
6700 |
3 |
伊和苑 |
25 |
802 |
住宅 |
45.66 |
5100 |
|
4 |
金源市場 |
1 |
2 |
023 |
商鋪 |
22.64 |
10500 |
5 |
金源市場 |
1 |
2 |
022 |
商鋪 |
34.99 |
10500 |
6 |
金源市場 |
1 |
2 |
015 |
商鋪 |
34.99 |
12697.91 |
7 |
金源市場 |
1 |
2 |
013 |
商鋪 |
34.99 |
12797.94 |
8 |
西城國際 |
5 |
1 |
1802 |
住宅 |
129.2 |
4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