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1-15 10:51 信息來源:灌云縣商務局[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第一條 根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灌云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連委辦發〔2019〕3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縣商務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縣商務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市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有關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商務發展和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狀況,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流通體制改革并提出建議。
(二)擬訂全縣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商品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商品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城鄉商業網點、商品交易市場(現貨交易類)規劃,推進城鄉商業體系,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三)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負責商務行政執法的業務指導。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按有關規定對藥品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四)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統計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情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
(五)負責全縣貨物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外貿促進工作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負責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進出口計劃、配額等管理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管理工作,執行國家和省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規范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與便利化。
(六)牽頭擬訂全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臺建設。執行國家和省市縣對外技術貿易政策,依法監督全縣技術引進、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承擔國際服務貿易促進和統計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試驗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參與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系中的有關事務,建立和發展與國(境)外政府經濟部門的經濟合作。
(八)指導協調和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審批、備案工作。落實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鼓勵政策,指導規范利用外資投資促進工作。負責全縣外資目標計劃的制定、分解和考核認定工作。
(九)負責全縣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和執行促進對外投資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依法核準、報批縣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和機構(金融企業除外)并實施監督與管理。負責全縣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多(雙)邊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及贈款,推動構建對外投資合作促進和服務保障體系。
(十)組織協調我縣企業發起或應對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調查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負責協調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地方綜合性應對工作,參與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推進全縣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意見,牽頭擬訂全縣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推進全縣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落實商貿服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工作。
(十二)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協調港、澳、臺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活動。
(十三)負責統籌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牽頭擬訂全縣招商引資指導性意見、縣級重大招商活動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本縣的投資環境及政策宣傳推介,負責縣級招商引資目標管理和全縣招商引資重大項目的跟蹤服務,指導開發園區、鄉鎮(街道)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縣級境內外經貿網絡的建設與管理。
(十四)協調海事、海關、出入境邊防檢查、銀行、外匯、出口信用保險和市場監管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轉變職能,強化服務,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營商環境,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進商務依法行政和法治化建設,推動商務高質量發展。
(十七)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第四條 縣商務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機要、信息、宣傳、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牽頭起草局重要文件和綜合性文稿;承擔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和重大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會同財政部門管理商務專項資金;擬訂商務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情況并提出建議,發布商務統計數據;組織商務年鑒、史志的編撰工作;負責法制化工作,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擬定有關依法行政工作規范并組織實施;負責法制化工作,組織商務有關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承擔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規范性文件審核及相關備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因公出國(境)人員審查備案。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勞動工資、人事檔案、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負責本系統企業改制及改制企業人員的來信來訪工作。組織制定并實施商務類行政審批工作制度;依據法律法規要求,編制并執行商務行政服務事項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指導鄉鎮(街道)商務部門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辦理商務類行政審批、核準、備案登記和轉報工作,并限時辦結;承擔與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有關的工作。
(二)外國投資管理科。指導協調和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擬訂我縣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研究、落實促進區域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全省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鼓勵政策;開展全縣外資研發中心采購設備免、退稅資格初審、報送工作;承擔全縣外商投資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縣外資目標的制定、分解和考核認定工作;牽頭組織全縣外商投資企業年度投資經營信息聯合年報工作;指導規范全縣利用外資投資促進工作;開展外商投資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聯系服務工作;開展全縣外商投資糾紛投訴和調解工作。
(三)對外貿易科。擬定全縣貨物進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擬定外貿促進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推進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推進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和國際營銷網絡建設;負責貨物進出口統計和運行分析;負責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進出口計劃、配額管理工作;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管理工作,執行國家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協調規范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和外貿信用體系建設;協調推進貿易便利化;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工作和產業安全與進出口管制有關工作。
(四)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科。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相關對外投資合作政策,擬訂實施對外投資合作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非金融類,含對港澳臺地區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經濟援助、接受國際援助等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我縣企業實施的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和發展工作;組織協調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推動構建對外投資合作的促進和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督促對外投資合作企業境內主體加強境外投資合作項目安全生產工作。
(五)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科(市場體系建設科)。牽頭擬訂全縣服務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承擔服務外包統計工作和服務外包平臺建設;按分工承擔全縣展會促進與管理工作;按分工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管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備案工作;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擬訂全縣內貿流通發展規劃;擬訂現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規劃,提出優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和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商貿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支持中華老字號傳承保護與創新發展,推動地方老字號建設;促進綠色流通發展,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指導流通企業改革;推進流通標準化建設;指導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牽頭承擔商貿流通行業有關綜合性工作和縣政府賦予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研究提出引導各種資金投向商品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組織指導城鄉商業網點、商品交易市場(現貨交易類)規劃工作,促進社區商業和鄉鎮商貿中心發展,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推動汽車流通行業健康發展,按有關規定對新車銷售、二手車流通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進行監督管理;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并提出相應的調控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負責商務行政執法的業務指導;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牽頭組織規范零售企業促銷行為;牽頭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負責內資直銷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單用途預付卡監督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
(六)投資促進科。擬訂全縣招商引資戰略、指導性意見;指導全縣投資促進工作,規范對外招商引資活動;牽頭組織和參加縣級重大招商活動;牽頭組織和參加國(境)內外重點的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建立國(境)內外招商網絡,負責縣政府招商代表選聘,境外招商機構的設立和管理;負責收集、發布全縣重點招商引資項目,負責招商引資資料編輯制作。負責擬訂全縣年度招商引資計劃和工作目標;負責全縣招商引資情況的綜合統計和分析;負責縣級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確定、督查和協調推進;負責對投資環境調查分析工作,并提出招商環境改善建議;負責內資目標計劃的制定、年度檢查考核和認定。
(七)電子商務和信息化科。推動商貿服務領域電子商務的運用和發展;促進國際電子商務發展;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配合擬訂我縣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配合擬訂我縣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相關地方性標準和規則并組織實施;承擔機關電子政務及網站管理工作,指導商務系統信息化工作;配合開展電子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建設;承擔縣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辦公地址:灌云縣幸福大道1號行政中心
辦公時間: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聯系電話:0518-88997066
負責人:夏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