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7-07 16:09 信息來源:灌云縣司法局[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第一條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灌云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連委辦發〔2019〕3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縣司法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委依法治縣辦)設在縣司法局,接受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縣司法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委依法治縣辦相關工作,接受縣委依法治縣辦的統籌協調。
第四條 縣司法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委關于法治建設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縣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負責協調各部門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縣政府規章清理、編纂工作,組織翻譯、審定縣政府規章外文正式譯本。承辦各鄉鎮(街道)以及縣級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有關縣政府規范性文件或者擬由縣政府批準的縣級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對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落實的督查、考核,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承擔縣政府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辦理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案件。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五)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監督對全縣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六)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縣12348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承擔縣政府法律顧問職責。
(七)負責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本系統的信息化建設。
(八)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五條 縣司法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宣傳、保密、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公文審核和綜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督查督辦;負責對各科室、直屬單位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對外交流合作、涉港澳臺交流合作等事務;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檔案、扶貧、政務公開、創文創衛等工作;負責信訪及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本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擬訂建設標準、經費保障和財務管理辦法;指導監督本系統省級轉移支付資金和基建投資的使用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及后勤保障、安全保衛等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法律援助專項經費的管理、使用;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本系統干部職工的教育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工作;管理本系統表彰獎勵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服務人員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
(二)備案審查科。承辦鄉鎮(街道)和縣級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承辦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的年度計劃工作;辦理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和擬由縣政府批準發布的縣級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局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辦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鄉鎮(街道)和縣級部門規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審查申請的審查工作;負責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和縣政府重大決策的公示、征求意見、組織專家評估論證工作;負責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向市政府、縣人大常委會報送、縣委的備案工作;負責相關規范性文件實施后評估工作,組織、承辦相關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辦縣政府規范性文件的解釋工作;承辦鄉鎮(街道)、縣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發生相互沖突和理解不一致的協調、解釋工作;承辦上級人大、政府制定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征求意見的討論調研和提出修改建議工作;承辦全縣協調推進、督促、檢查和指導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建設;承擔縣政府法律顧問職責,為縣政府重大決策、行政合同和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工作;指導、監督和協調全縣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三)社區矯正和刑釋解戒管理科(社區矯正管理大隊)。貫徹執行社區矯正和監獄工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縣社區矯正工作規劃和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對全縣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社會適應性幫扶工作;依法審核辦理或提請有關社區服刑人員刑罰變更執行案件,負責社區服刑人員不服警告處罰的復核,協調處理社區服刑人員居住地變更異地指定;指導社會力量和志愿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組織指導社區矯正工作的宣傳、培訓和理論研究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社區矯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做好全縣社區矯正日巡查、月研判等日常監管工作;貫徹執行監獄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全縣刑滿釋放人員幫扶教育工作的發展規劃、工作部署等;組織協調監獄服刑人員前置幫教工作;組織開展刑滿釋放人員幫扶、教育工作;指導、支持解除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后續照管工作;開展刑釋解戒相關工作。
(四)行政復議和應訴科。擬定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制度;承辦縣政府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的審查工作;代理或者參與縣政府行政訴訟應訴事務;處理涉及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的來信來訪事項;承擔全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統計和重大行政復議決定備案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行政復議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人員的培訓工作;協調縣政府涉訟法律事務;指導、監督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辦向縣政府申請的行政賠償案件;負責局機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五)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開展政府法制、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論與實踐調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推進政府法制、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全縣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負責縣政府所屬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證件核發及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負責縣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指導行政裁決和行政調解工作;協調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工作;承辦全縣行政執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的具體事務;承辦全縣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標考核具體事務。
(六)普法與依法治理科。負責擬訂法治宣傳與普法教育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鄉鎮(街道)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參與指導法學教育工作;承擔縣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負責制定全縣保障人民群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征集法律法規制定項目建議有關工作;指導人民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執業核準等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突發性、群體性糾紛事件;指導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承擔全縣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負責規劃和推進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法律援助工作;指導全縣“12348”法律服務工作,接聽和解答群眾來電來訪;指導監督司法鑒定、仲裁工作,編制全縣司法鑒定、仲裁名冊并公告;指導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九)公證管理和律師工作科。指導、監督全縣公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指導監督縣公證機構和公證員依法開展執業活動,查處違法違規執業行為;負責擬訂、調整全縣公證機構設置方案、公證員配備方案;編制全縣公證名冊并公告。指導、監督全縣律師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執業活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監督在灌云縣設立的外國(境外)律師機構的工作;指導、監督全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負責管理涉港澳臺有關律師事務,承辦司法行政涉港澳臺法律事務。
(十)依法治縣工作科。負責處理縣委依法治縣辦公室日常事務,開展全面依法治縣工作的理論與實踐調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縣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縣有關重要文件,參與起草綜合性文件,研究提出建設法治灌云、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意見和措施,檢查、督促和指導基層法治建設,推動實施法治為民辦實事工作;負責擬訂本系統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擬訂全面依法治縣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劃,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
辦公地址:灌云縣伊山鎮勝利西路10號
辦公時間: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聯系電話:0518-88812967
負責人:陳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