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0-00122 | ||
發布機構 | 灌云 | 發文日期 | 2020-02-01 |
標 題 | 關于印發《灌云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 | ||
文 號 | 灌衛〔2020〕17號 | 主 題 詞 | 衛生、體育/衛生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 時間:2020-02-01 10:34[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各醫療衛生單位:
為做好灌云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處置等工作,全力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維護經濟平穩發展和社會穩定。我委組織制定《灌云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1月30日
灌云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應急預案(試行)
為確保在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時,能夠及時、高效、科學、有序地救治病人和處理疫情,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灌云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目的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總結我縣新發突發傳染病防控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構建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處理與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將防治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有效地控制疫情蔓延擴散,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二、主要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江蘇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全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排查和管理方案(試行)》《連云港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灌云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江蘇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試行)》等編制。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各級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據《灌云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事件分級,結合疫情發展情況,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分為II 級和I 級兩個應急響應等級進行分級控制。
(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我縣發生或傳入我縣,尚未造成擴散。由省級人民政府組織評估并決定是否啟動Ⅱ級響應。
(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我縣發生或傳入我縣,并有擴散趨勢。應由省級人民政府組織評估并決定是否啟動I 級響應。
四、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和協調,共同做好轄區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
(二)預防為主、早診早治。提高全社會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意識,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對準備。及時了解國內外疫情趨勢, 掌握從有疫情地區返回人員信息,落實各項防輸入措施。在縣內針對重點人群開展監測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和早治療。
(三)依法規范、積極應對。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疫情防控與應對,制定完善應急預案、技術方案和工作規范,建立健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體系,一旦發現疫情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科學有效處置。
(四)聯防聯控、科學處置。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與農業農村、商務、文化旅游、公安、財政、交通運輸、市場監管、鐵路、宣傳等部門通力合作,建立完善聯防聯控機制,高效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五)加強宣教、社會參與。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和宣傳部門加強合作,廣泛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公眾防控意識和能力。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擴散時,動員社會公眾廣泛參與,加強個人衛生,提高社會應對水平。
五、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指揮決策機構。依法落實黨委政府責任,縣政府分別成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負責研究決定本地區防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的重要事項和重大決策,建立和完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完善部門間信息通報制度,統籌協調、指揮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組織與專家組。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成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醫療救治專家組、公共衛生專家組。
1. 領導小組。
在同級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指揮、組織、協調本地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縣衛生健康委成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負責指揮、協調全縣衛生健康系統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救治和控制工作。下設七個工作組,其主要職責分別是:
綜合協調組(信息收集評估組)負責疫情防控日常管理工作,協調會議籌備、組織安排;縣委、縣政府、省、市、縣衛生健康委的信息歸口上報;做好文件管理和機要工作;編寫上報縣委、縣政府、省、市衛生健康委的值班快報、工作簡報等;起草領導講話、下發工作通知;收集、分析、歸納和整理防控工作;制定值班安排表并督促落實。
疾病防控組負責疫情監測、預防與控制,提出防控策略和措施建議;組織專業技術機構開展核實診斷、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標本采集與檢測、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控制等工作;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組織各地開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
醫療救治組負責制定救治應對方案,組織醫療救治,統籌調配醫療資源,組織專家制定醫療救治規范和培訓、專科標準、臨床路徑。設定市、縣兩級定點醫院,負責組織相關專業臨床專家組成醫療救治專家組指導并參與救治,適時開展心理援助工作,做好醫療救治工作總結。
宣傳教育組負責疫情防控輿情監控工作,負責與縣委宣傳部、縣網信辦銜接與聯絡,加強輿情監控工作;協調撰寫科普知識,開展疫情防控知識教育等工作,依法依規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
督導檢查組負責開展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醫療機構的環境治理、院感控制、消毒、發熱門診、預檢分診以及醫務人員個人安全防護的監督檢查,牽頭負責對重點區域的掛牌督辦。
技術指導組負責聯系專家組,組織對疫情分級以及采取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應急準備、預案和技術方案制定和應急處置進行技術指導,對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后期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后勤保障組負責疫情防控必需的藥品、試劑采購,做好肺炎防控工作所需藥品、試劑的預算方案;工作組的生活、經費、車輛保障;保障必要的工作條件、設備設施正常運轉、信息平臺聯絡暢通等。
2.專家組。
(1)醫療救治專家組:主要由感染性疾病、傳染病、呼吸、重癥醫學、醫學影像、急診、院感控制、臨床檢驗、中醫等學科專家組成,負責指導病例診斷、疑難危重病人搶救、醫院消毒隔離和醫務人員的個人防護等工作。
(2)公共衛生專家組:由流行病、消毒和衛生監督等專業的專家組成。負責指導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監測、收集、報告、分析及調查處理等工作,及時提出疾病預防控制的策略與措施建議、評估效果等。
(三)機構職責
1.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1)組織制定本地醫療救治、預防控制等實施方案。包括人員、物資的緊急調動方案,完善資源的最優配置等。
(2)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建立預防控制、臨床救治等專家庫,建立疫情應急的人員儲備庫,防止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蔓延。
(3)指定通風條件和隔離措施符合要求的定點救治醫院,并設置后備醫院。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增加后備醫院數量。定點收治醫院要設置要符合要求。
(4)組織評估臨床治療、疫情控制措施的效果,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5)組織開展衛生科普知識的宣傳等工作。
(6)發布疫情信息。
2.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做好疫情的監測、報告,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迅速對疫情做出評估。
(2)協助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召開專家評估會議,提出啟動或停止應急響應的建議
(3)核實疫情,提出疫點和疫區劃定;組織實施疫點、疫區消毒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
(4)協助醫療機構診斷病例。
(5)收集臨床標本,開展病原體相關檢測工作。
(6)完善緊急疫情控制物資儲備,儲備消殺藥品、檢測試劑、器械、防護用品等。
(7)對疫情預防控制措施效果進行評估,并提出改進建議。
(8)做好預防控制人員的培訓。
(9)組織開展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3.醫療機構。
(1)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隔離管理、疫情報告等工作。
(2)做好病房消毒工作,預防醫源性感染。
(3)做好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4)收集臨床相關樣本,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其他指定機構檢測。
(5)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流行病學調查。
(6)做好有關衛生宣傳教育和病人心理輔導工作。
4.衛生監督機構。
(1)負責監督落實疫點、疫區預防控制措施。
(2)負責監督落實收治病人醫療機構消毒隔離和醫務人員個人防護等措施。
(3)做好學校、托幼機構和公共場所等預防控制工作的監督檢查。
5.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做好環境衛生整治,及時清除各類病媒生物孳生場所。
6.健康教育機構。
做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普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和其他相關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提高群眾衛生防病的意識和自我保健的能力。協調開展全民健身運動,消除陋習行為。
7.鎮(街)衛生院與村衛生室。
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職能,重點開展人員排查、密切接觸者和可疑暴露者醫學觀察、預防保健與健康教育工作,協助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六、疫情防范與應急措施
未啟動應急響應時,縣衛生健康部門應密切關注疫情發展,做好以下疫情防范工作。
(一)根據國家及省有關部門印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和防控方案等文件,及時完善我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關技術方案。組織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發現、排查、報告和管理的技術培訓工作。
(二)密切跟蹤國內外疫情動態,收集疾病信息,開展風險評估,定期向政府部門提供評估意見和決策建議,指導各地應對準備工作。
(三)所有醫療衛生機構應加強流感樣病例、住院重癥肺炎和不明原因肺炎常規監測與報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及時做好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的調查處理,同時加強動物批發市場、野生動物市場和農貿市場等外環境監測。
(四)提升病例篩查能力,確保能夠及早發現病例。所有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傳染病醫院和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等專科醫院、有條件鄉鎮衛生院開設發熱門診,對發熱病人進行甄別和鑒別診斷,詳細詢問流行病學史,加強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預檢分診。對具有流行病史的可疑病例要立即進行隔離和報告,并采集標本送相應機構進行病毒核酸檢測。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縣人民醫院應積極創造條件,主動開展實驗室病毒核酸檢驗,為疫情防控提供技術支撐。
(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口岸、火車站等交通場所實行交通檢疫,對旅客進行體溫探測,并實施分類管理。從疫區來我縣的旅客,如有發熱癥狀,對于人口流動性大的地區,原則上應采取集中隔離,采樣進行核酸檢測,檢驗結果如為陽性應及時送定點醫院診治并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對于其他地區,可采取登記旅客身份證和聯系電話,發放就診方便卡,引導其前往發熱門診就診。
(六)指定定點收治醫院,配齊病例救治所需設施設備及藥品。
(七)建議縣政府啟動聯防聯控機制,落實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動,形成防控合力。重點加強與市場監管、教育、公安、農業農村、交通運輸、文化旅游、鐵路等部門的信息溝通與協作。
(八)加強風險溝通工作。加強公眾健康宣傳與教育,積極開展輿情監測,強化群眾自我防范意識。
Ⅱ級響應:在做好疫情防范工作和《灌云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落實以下措施。
(一)建議啟動縣級突發傳染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動員全縣各部門資源力量參與疫情防控工作。
(二)按照乙類傳染病甲類管理的要求做好傳染病病例報告,對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2 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對于實驗室檢驗結果陽性的病人用負壓救護車及時送定點醫院收治。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對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的可能感染來源、潛伏期、傳染期和臨床表現進行調查。
(三)做好病例隔離救治和院感控制。定點收治醫院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進入應急狀態。根據疫情嚴重程度,設置疑似病例專用就診隔離觀察區。做好病例隔離,嚴防院內感染事件的發生。衛生監督機構加強監督執法,督促醫療機構落實消毒隔離、醫務人員個人防護等工作。
(四)追蹤管理密切接觸者。聯合公安等部門對于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開展追蹤管理。在屬地政府的領導下,實行居家隔離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每日至少進行2 次體溫監測,并詢問是否出現急性呼吸道癥狀或其他相關癥狀及病情進展。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期為與病例接觸后14 天,做好個人防護和消毒措施。
(五)落實旅客體溫篩檢等防控措施,車站等重點場所全面設立留驗站、配備必要的人員和設備,加強對來自武漢人員的體溫檢測并建立健康卡制度,登記健康信息和聯系方式,做好健康提醒,做好工作人員防護。
(六)做好交通工具和車站等重點場所的衛生管理工作,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消毒物品,落實通風、消毒等措施。對交通工具上發現的確診患者和疑似病人進行留驗觀察和隔離治療。
(七)充分發揮社區動員能力,實施網格化、地毯式管理,以社區為網格,加強人員健康監測,充分利用大數據的手段,精準管理來自武漢等疫情發生地區的人員,主動追蹤入網入格入家庭,確保追蹤到位,有效落實密切接觸者的排查管理等措施,做到無縫銜接。
(八)指導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好全省各類學校對有相關旅行史的學生的健康監測。密切關注農村、學校等重點場所和老年人等重點人群,做好返校師生和返崗人員的健康提示和健康管理。
(九)指導文化和旅游、商務部門做好全縣各類賓館、飯店、旅館、招待所對于有相關旅行史的客人實行健康監測,各類商業、文化娛樂場所和公共聚集場所加強通風換氣消毒。全面停止存在明顯交叉感染的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引導公眾在公共場所戴口罩。
(十)持續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改善環境衛生狀況,繼續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環境治理和非法販賣野生動物的監管,把環境衛生治理措施落實到每個社區、單位和家庭。通過“一封信”等多種形式,開展防控知識宣傳,健康教育入網入格入家庭,指導公眾正確認識和預防疾病,不參加大型公眾聚集活動,出現癥狀及時就診。
(十一)及時發布有關信息,加大力度廣泛開展健康宣傳。適時向公眾發布應急響應采取的措施通告,發出健康風險提示和旅行風險提示。
Ⅰ級響應:根據國家、省的有關要求,更加嚴格落實Ⅱ級響應各項防控措施。根據疫情流行情況,就實施疫區封鎖、交通檢疫、停產、停業、停課等措施向當地政府提出建議。
七、工作督導
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對轄區疫情防控工作開展全面督查,督查內容包括監測處置、醫療救治、院感控制、信息報送等。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在現場解決或限期整改。
八、應急保障
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應急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應急儲備機制,保證應急藥械、診斷試劑、專業技術、防護裝備和消殺藥械等儲備。
(一)組織保障。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中心工作,都要成立由一把手牽頭的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防治專家組及其工作機構。各定點醫院都要成立醫療救治工作領導小組及救治專家組。
(二)制度保障。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研究制定保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順利開展的各項制度,并嚴格執行。
(三)人員保障。縣衛生健康委在成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專家組和醫療救治專家組的同時,組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的醫療衛生應急預備隊伍,隨時待命參加疫點或疫區病人的救治和疫情的預防控制工作。各有關醫療衛生機構都要按各自職責組建專業隊伍,并開展培訓,隨時準備應戰。
(四)技術保障。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疫情發展不同階段,加強對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疾病預防控制人員的流行病學調查、監測、消毒處理和實驗室檢測工作能力;提高醫務人員的診斷、治療及病例管理水平,強化醫務人員早期發現病例的意識。
(五)經費物資保障。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合理安排應對處置工作經費,做好各類應急物資儲備,包括防護用品、預防性藥物、抗病毒治療和對癥治療藥品、消殺藥械、檢測試劑等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