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16-00343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16-08-19 |
標 題 | 關于做好汛期危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 | ||
文 號 | 灌政辦〔2016〕51號號 | 主 題 詞 | 30 |
內容概述 | 當前,我縣已進入主汛期,根據氣象部門預報,未來幾天我縣將有強降水過程。為認真落實省住建廳《關于認真貫徹省防指會議精神做好當前城市排水排澇等重點工作的緊急通知》(蘇建傳〔2016〕10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當前全縣危舊房屋防汛防澇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其他 時間:2016-08-19 00:00[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各委、辦、局,縣各直屬單位:
當前,我縣已進入主汛期,根據氣象部門預報,未來幾天我縣將有強降水過程。為認真落實省住建廳《關于認真貫徹省防指會議精神做好當前城市排水排澇等重點工作的緊急通知》(蘇建傳〔2016〕10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當前全縣危舊房屋防汛防澇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防汛主體責任。各單位要始終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汛工作方針,高度重視城市危舊房屋防汛防澇工作,認真落實防汛責任。建立健全單位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危舊房屋防汛工作責任制,周密部署,層層落實。
二、加強城市危房和老舊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各單位要加強房屋使用的安全生產。一是切實加強汛期城鎮危險房屋安全防范和應對措施,對教育設施、養老設施、商場(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房屋要重點排查。對需要進行加固和改造的危房,應及時組織維修。對前期已鑒定為C、D級的危房,要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加固、拆除、封存,徹底消除安全隱患。二是要結合城鎮危舊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或管理單位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止次生災害發生。三是落實城鎮危舊房屋、棚戶區安全措施,明確主體責任,必要時采取果斷措施,轉移撤離、妥善安置群眾。
三、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各單位要嚴格防汛值班和領導到崗帶班制度,強化信息報告制度,確保24小時信息暢通。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互相支持配合,形成合力,采取果斷措施,共同做好防汛和搶險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如遇突發事件,必須第一時間報告縣危舊房安全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縣危房辦聯系人:李文運;聯系方式:13961350986。
灌云縣危舊房安全排查群群號:453387967。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7月14日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7月1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