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10 17:20 信息來源:灌云縣城管局[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一、起草背景
自2016年我縣開征城鎮垃圾處理費以來,為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一定作用,但還存在征收渠道不暢、征收范圍覆蓋不全、征繳率偏低等問題和不足。為認真貫徹國家、省市新的政策,完成由城管部門負責征收的按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城鎮垃圾處理費劃轉至稅務部門征收,完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制度,制定新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的管理規范,勢在必行。現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灌云縣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
二、起草過程
根據縣領導指示,由縣城管部門牽頭擬稿,協同發改委、住建、財政、稅務等部門提請縣政府修訂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文件,明確征收范圍、征收標準、征收方式和代征單位等。經調研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征收、使用及管理情況,搜集制定相關依據,縣城管局于2022年4月12日完成《灌云縣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4月14日組織人員進行了討論修改。5月11日至5月20日通過灌云縣人民政府網向全社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期滿,未收到反饋意見,并于5月21日通過灌云縣人民政府網反饋社會征求意見建議情況。5月10日,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發改委、縣稅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11家部門和單位征求意見。經統計匯總,共收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發改委民政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6條書面意見,其他部門無意見,根據書面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并于5月22日當場向縣民政局和縣發改委進行了反饋。5月25我局法規科和各部門負責人在我局會議室對《灌云縣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了分析論證,結合反饋意見逐條討論,分歧意見經協調處理,達成一致,形成了《灌云縣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草案)》。5月26日,縣城市管理局法制機構組織人員對草案和相關材料進行了合法性初審,結論是合法。
三、依據支撐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7號);
(三)財政部《關于土地閑置費、城鎮垃圾處理費劃轉稅務部門征收的通知》(財稅〔2021〕8號);
(四)《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五)《市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市區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連政規發〔2021〕10號);
(六)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文件規定。
四、主要內容
1、草案共十六條,分別從制定目的與依據、適用范圍、基本概念、職責分工、收費制度、征收標準、征收方式、退費規定、會商機制、協作機制、物管小縣居民收費、代收手續費、欠費追繳、收費政策、建制鎮征收、辦法解釋、生效時間等方面對我縣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進行了詳細規定。
2、草案的擬定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主要制度和措施合理可行,沒有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文件規定的情形。
3、主要內容未違法設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等事項;未規定出具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無謂證明的內容;未違法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侵犯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勞動權、休息權等基本權利;未超越職權規定應當由市場調解、企業和社會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項等。
4、依法完善了2017年4月17日起施行的《灌云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
關聯閱讀:關于公開征求《灌云縣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