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88076/2019-00002 | ||
發布機構 | 灌云 | 發文日期 | 2019-08-13 |
標 題 | 關于印發《灌云經濟開發區企業統計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 ||
文 號 | 灌經發〔2019〕25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信息來源:灌云 時間:2019-08-14[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園區各部門,縣駐園區各單位,各企業:
為了全面提高園區統計工作質量,提升全區統計工作整體水平,保質保量完成園區各項統計工作任務,進一步加快統計改革,更好地服務于開發區社會經濟發展。經研究決定,特制定《灌云經濟開發區企業統計工作考核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灌云經濟開發區企業統計工作考核辦法
2019年8月13日
灌云經濟開發區企業統計工作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園區統計基礎工作,全面提升園區基層統計數據質量和統計服務水平,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園區所有企業。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報表上報及時性、統計數據質量及其他日常統計工作等。
三、考核標準
對統計業務工作考核半年一次,根據日常統計工作和現場檢查情況打分,考核采用百分制形式,各項分值通過比例系數折算形成。年度綜合考核結果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分等級進行獎勵。(得分在90分以上為優秀,得分在75-90分為良好,得分在60-75分為合格,得分60分以下為不合格)。
存在以下3種情況之一的評定為本年度統計工作不合格單位:1、在日常統計工作中出現嚴重數據質量問題;2、在統計部門規定時間內未上報報表,經催報后仍未按約定時間上報報表;3、未按要求建立相關臺賬和原始憑證清單表。
(一)統計基礎工作(百分制占分為20分)
按基準滿分100分,采用扣分方式,扣分標準如下:
1、企業要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統計人員,明確其職責,所有上報經發局的統計報表均由統計人員負責上報。如果發現統計報表不是由統計人員上報的,每次扣2分;未配備統計人員的,扣5分。
2、建立健全統計原始資料及相關憑證,完整留存各期已上報報表的電子文檔和紙質文檔,并加蓋公章裝訂成冊,每缺一項扣2分。
3、建立統計工作交接制度,變更統計人員要做好交接工作;統計員有變化的,應在下期報表上報前上報新統計員的姓名、電話,每缺一項扣2分。
4、統計人員應積極參加統計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和統計業務知識培訓,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培訓會議遲到或早退的每次扣2分,無故不參加的每次扣5分;每年至少要開展一次以上的內部數據質量自查,積極配合統計執法檢查,沒有開展自查工作的扣5分。
(二)統計報表上報及時性(百分制占分為30分)
按基準滿分為100分,采用扣分方式,扣分標準如下:
1、園區級統計報表填報截止時點前上報的不扣分。
2、園區級統計報表填報截止時點后上報的每次扣3分。
3、國家級統計一套表填報期間經經發局專業人員催報3次及以上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的,屬催報,每次扣2分。
(三)統計數據質量(百分制占分為30分)
按基準滿分為100分,采用扣分方式,扣分標準如下:
1、統計報表上報后,審核發現每錯填、漏填1項指標的扣1分。
2、對園區統計部門的統計數據查詢,不予認真核實或不能做出合理解釋的,每次扣3分。
3、企業上報統計數據異常,但沒有說明,被上級統計部門查詢的每次扣3分,企業在報表上報后,若自行及時發現差錯并提出更正,在不影響數據上報和使用前提下不扣分。
4、上報的主要統計指標數據沒有原始記錄或其他相關憑證支撐的,每筆扣5分。
(四)其他日常統計工作(百分制占分為20分)
統計人員除完成統計報表上報外,還應做好日常其他統計工作,按基準滿分為100分,采用扣分方式,扣分標準如下:
1、按時參加統計部門召開的工作會議,不參加或無故缺席的一次扣5分。若連續2次及以上無故不參加會議的,加倍扣分。
2、積極配合協助統計部門做好相關統計工作,不配合協助的一次扣2-5分。
3、做好日常統計資料搜集整理和統計分析工作,不做搜集整理和分析的扣2-5分。
(五)加分因素
1、主動申報企業統計規范化工作并在當年驗收通過的加2分。
2、當年新開工企業主動進行申報并提供完整資料的加2分。
3、統計工作或統計方法有創新,受到上級統計部門表彰并作為優秀經驗推廣的加5分。
四、考核獎懲
對年度考核評定為合格以上的單位,按照評定等級給予適當獎勵(原則上企業限定一人),對評定為不合格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并將該企業列入下一年度統計執法檢查的重點對象。
五、本考核辦法適用于2019年度統計工作,實施意見由園區考核辦負責解釋。